吴少博北京破产债权侵权网
2022-12-02 14:34:17
【基本案情】
浙江瑞宏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宏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8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橡胶制品、PVB胶片制造、橡胶原材料批发、技术进出口等。瑞宏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职工工资及清偿债务,2021年诉讼案件明显增多,其中天台县珍妮装饰材料经营部因瑞宏公司拖欠债务无法清偿,向天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审查发现,瑞宏公司执行案件众多,且房产已经拍卖处理,为了保障各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引导天台县珍妮装饰材料经营部申请瑞宏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1年6月9日裁定受理。
【审理情况】
本案系“立转破”案件,债务人企业有大量诉讼及执行案件,且核心资产在执行程序已被司法处置。在此情况下,天台法院抓住工作重点,通过深化“立审执破衔接机制”,推进破产审判便利化,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前移审查端口。天台县珍妮装饰材料经营部于2021年5月8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瑞宏公司支付拖欠款项。立案庭收到案件后,通过系统发现瑞宏公司有大量被起诉及被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及时通知破产合议庭。破产合议庭经调查了解情况,判断债务人企业已符合破产的基本条件,故引导天台县珍妮装饰材料经营部申请瑞宏公司破产清算,法院依法予以受理,有效化解潜在诉讼案件20余件。
二是强化执破衔接。通过已建立的“立审执破衔接机制”,在移送破产前,执行程序已基本理清瑞宏公司的债权结构、规模、主要资产情况,瑞宏公司的核心资产厂房已经法院执行司法拍卖,成交价为3255.5万元。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利益并有效降低司法成本,破产庭及时通知执行部门停止执行分配,通过破产程序统一财产公平分配,有效化解执行及在潜在执行案件110余件。
三是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过程中,承继执行程序中对核心资产已处置的工作成果,通过简易审理,提高破产程序效率。在债权人共130余人、债务规模5400余万元且所涉债权种类较多的情况下,从破产案件受理之日至完成第一次财产分配仅用时10天,有效提升破产审判效率。
【典型意义】
本案是通过构建“立审执破”工作格局,推进诉源治理,切实解决执行难,实现破产办理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1)形成“立审执破”合力,有效推进诉源治理。通过讲破产审查端口前移的方式,在诉讼过程中引导原告申请企业破产,阻断后续多起诉讼案件。通过畅通立案和破产受理的衔接程序,实现了“立转破”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一体化,一方面为当事人减少了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又节约了司法资源。(2)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执行难。通过破产程序,清理了大量执行积案并有效化解了潜在的执行案件,实质性提高执行案件的办结力度,助力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深化执破衔接,实现破产办理便利化。本案在移送破产审查前,执行程序已基本厘清债权结构、规模、资产情况等,核心资产在破产受理前即已通过司法拍卖处置完毕,有效缩短了司法处置周期。自进入破产程序到第一次财产分配仅用10天时间,加速清理“僵尸企业”,为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TYPE OF BANK RUPT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