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少博北京破产债权侵权网
2022-12-02 14:38:13
关键词
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
案件详情
【基本案情】
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途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5日,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业务是为相关单位提供测绘、勘探及信息处理等服务,系国家甲级测绘资质持证单位。2020年初,由于资金链问题公司无法正常维系,相关测绘项目、技术服务业务停摆。2020年10月,智途公司初步确定采用预重整方式实现自救,并向法院寻求支持和指导。在充分了解行业前景、公司价值的基础上,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扬州中院)指导智途公司、临时管理人共同就公司的财务交接与审计、职工债权梳理与确认、其他债权申报与审查、意向投资人接洽与磋商等庭外重组工作进行了协商。
预重整程序中,扬州中院继续监督指导管理人完成破产程序内的债权审查确认、投资人选择与谈判,并充分利用测绘甲级资质政策调整“空窗期”,完成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2021年5月24日,召开债权人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并通过预重整计划草案;同年5月28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各组别均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同年5月31日,扬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典型意义】
该案是人民法院加强庭外重整、预重整、重整程序衔接、最大化发掘破产企业价值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作为高新技术轻资产企业,智途公司实物资产价值几乎为零,其拥有的甲级测绘资质价值则因政策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有鉴于此,扬州中院指导管理人紧盯政策“空窗期”,精准把握谈判时机,用一个半月时间确定投资人及引入资金金额,让智途公司甲级资质产生最大经济价值,确保“壳”资产价值最大化,极大增强了企业的偿债能力。同时,扬州中院还注重发挥招商引资的辐射效应,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本案确定投资人后,扬州中院进一步指导投资人、债务人、管理人共同就重整推进事宜,与属地政府保持良性沟通互动。在地方政府推介下,重整投资人也通过参与智途公司重整事项,进一步与地方政府达成投资框架协议,意向投资项目将为地方创造上千个就业岗位,并确保新智途公司的核心业务仍然继续在当地发展。
TYPE OF BANK RUPT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