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少博北京破产债权侵权网
2022-12-02 14:39:31
【基本案情】
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特玻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6日,是一家位于海南省老城经济开发区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193220.75万元,现有职工394人,年产值3.6亿元,注册登记机关为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范围为特种玻璃研发、生产及销售。2020年12月17日,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通用公司)以中航特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连年亏损、扭亏无望、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具有重整价值,且进入破产重整是国资委“处僵治困”具体工作要求为由,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申请对中航特玻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典型意义】
该案是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府院联动”机制的典型案例,仅用14天完成立案受理,仅耗时5个月就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妥善化解了中航特玻公司约20.61亿元的债务,保障了287名职工的就业,企业主体及生产资质运营价值得以存续,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最大限度实现了债权人及投资人的利益平衡和共赢,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破产重整是在法院主导下进行的司法程序,但对于职工权益保障、税费减免、企业信用修复以及金融环境稳定维护等问题,必须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的有力支持,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多渠道解决危困企业的矛盾和问题。本案中,澄迈法院与澄迈县政府积极沟通协调,共同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一方面依法支持、保障管理人履行职责,规范管理人工作,与管理人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及时沟通和研判,另一方面,积极与澄迈县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协调对接,多次组织召开重整协调推进会议,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引进玻璃行业龙头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进行投资,统筹解决破产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资产处置等问题,确保重整计划的顺利进行,有效地帮助破产企业脱离困境转型重生。中航特玻公司重整成功,不仅为海南自贸港保留珍贵的制造实业资源,还新增大量就业岗位,对地方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TYPE OF BANK RUPTCY